浙江水文大队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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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成立于1958年,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

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盯“奋力打造‘两个先行’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样本,争当全国地质队伍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一个目标,穿透“成果高水平、发展高质量”两大主题,遵循“以创新深化驱动发展转型、以改革攻坚激活发展动能、以开放提升拓宽发展平台”三条路径,聚焦“坚守地质找矿主业、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发展安全”四项职责,持续传承和发扬地质“三光荣”精神,以奋进的姿态走好高阶转型履职赋能之路。

建队以来,先后荣获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工程勘察先进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浙江省首批文明单位、浙江省模范集体、浙江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系列荣誉称号,是原地矿部选树的“全国地质队伍三面红旗之一”。

先后培育了全国劳模3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劳动模范19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能化系统“大国工匠”1人,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2人。先后斩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勘察金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等170余项。获得了“海域环境高陡边坡绿化防护结构”等53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主编参编了《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海洋工程勘察通用规范》等34项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

浙江省地勘单位事企分离改革后,浙江省委编委赋予了大队新的职责与使命,承担地质碳汇与地下水、地热等资源调查与区划、重点区域与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承担宁波市和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工作,承担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管理及城市安全发展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宁波市和台州市矿政管理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开展宁波市和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开展地球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咨询等工作。

大队现设有综合办公室、党群人事办公室、科教办公室(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财务资产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驻县进乡办公室)、基础地质调查研究中心、绿色矿业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数字化应用中心等9个内设机构。大队共有在职职工198人,离退休人员933人(含离休干部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80%,其中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71人。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将在省地质院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先行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提气聚势,苦练事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实的地质工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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