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成立于1958年,现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
大队已经走过66年的光辉历程,先后经历了地勘队伍专业化重组和区域性整合、属地化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和事企分离改革等阶段,队伍、队名、体制曾多次重大调整。1987年、1997年省第六地质大队、省第五地质大队先后并入大队。2022年底,全面完成事企分离改革各项工作,省海地队和省工勘集团从大队分离。
建队以来,先后荣获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工程勘察先进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浙江省首批文明单位、浙江省模范集体、浙江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系列荣誉称号,是原地矿部选树的“全国地质队伍三面红旗之一”。
先后培育了全国劳模3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劳动模范19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能化系统“大国工匠”1人,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2人。先后斩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勘察金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等170余项。
浙江省地勘单位事企分离改革后,浙江省委编委赋予了大队新的职责与使命。根据“三定”规定,大队主要支撑和服务的区域为宁波和台州两市,主要职能有:一是基础性公益性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工作;二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和地面沉降、城市地质安全管理的辅助性工作,三是矿政管理、地勘行业管理和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等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工作;四是地质碳汇与地下水、地热等资源调查与区划工作;五是地质资料(含岩芯)管理。
大队现设有综合办公室、党群人事办公室、科教办公室(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财务资产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驻县进乡办公室)、基础地质调查研究中心、绿色矿业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数字化应用中心等9个内设机构。目前共有在职职工205人,离退休人员918人(含离休干部4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80%,其中正高职称11人,副高职称75人。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将在省地质院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坚守地质找矿主业、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发展安全”新定位新使命,提气聚势,苦练事功,抢抓机遇,勇往直前,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实的地质工作支撑。
(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7月31日)